典型的大陸新娘結婚在女方城市後,產生的問題

男方為了工作為愛情在女方城市安家,大陸新娘本身就有一種入贅的感覺,結婚後婚姻又不太幸福而又簽了離婚協議,跟椐當事人的描述又是可有可無的態度,要想大陸新娘老公巴心巴腸對待樓主,除非是NC都會有防範,當事人老公常期帶小孩,本身就有底頭的意思,想跟樓主改善關係,樓主媽來養老,只要真想婚姻繼續,還是雙方各退一步,跟老公好好聊聊,最好離婚協議撕廢以安老公心,與婆婆能好最好,不能好就出去找份工作,少接觸有事找老公去處理,相信你們婚姻會好起來


不是長期帶小孩,我閨女自從出生,婆婆帶過一陣,姥姥帶過一年多,保姆帶過一年,婆婆來我家之前,婆婆會去姥姥家直接把娃接到我家,然後我老公因為心疼他媽,所以會帶娃。我婆婆我倆是三觀不合,老太太一直對兩個兒媳婦都不善待,一個是我,一個是小叔子媳婦。我要補充一下,離婚協議是我老公簽了扔給我的。我一直是工作中,並不是全職媽媽,第四,我最初就婆媳問題跟老公溝通,他的態度是,站在他媽媽那一邊,要求我必須忍讓,否則就冷戰。